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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24〕83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按照市政府研究编制各类项目更新导则,明确技术标准,指导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服务于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已经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开展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工作中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通知.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