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北京、天津、黑龙江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制度试运行,并计划从2024年7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
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要求,北京将从12月起开展电子证照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电子证照赋码,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切实做到照面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真实。
早在2018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时时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在全国率先施行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实现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建筑起重机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有效加速了首都住建领域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进程。
这次全国统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将有利于市级数据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对接,统一制证标准、避免“数据孤岛”、实现证照跨地域互认互通、数据互联共享,持续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数字化建设、助力首都住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